四川省2014年成人高校錄取新生辦法
(一)免試
1.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2)獲得省級人民政府(黨委)、國務院部委、全國工、青、婦組織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等稱號及科技進步獎獲得者。
2.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獲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黨委)、國務院部委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廳、局授予的“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稱號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的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經考生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3.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省體育局認定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進入成人高校學習:
(1)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
(2)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
(3)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疲┊厴I(yè)生,經本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就讀成人高校專升本。
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可免試入學的考生,應予優(yōu)先錄取。
(二)照顧加分
1.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加50分,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可加30分。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加20分:
(1)獲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黨委),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廳、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模范(先進)教師、模范(優(yōu)秀)黨員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上工、青、婦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等稱號獲得者;
(3)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線企事業(yè)單位獲得單位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齡在25周歲(1990年2月底前出生)以上者。
3.攀枝花市東區(qū)、西區(qū)的考生錄取時可加15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
(1)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黨委),市、州局級系統(tǒng)和工、青、婦組織表彰的先進、模范工作者;
(2)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
5.報考對口專業(yè)的生產業(yè)務骨干(教師)、現(xiàn)役軍人、退役軍人在與其他考生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6.同時符合幾項錄取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照顧分值最高的一項照顧政策。
三州十七縣兩區(qū)的考生和三州十七縣兩區(qū)以外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可在享受民族照顧降線政策的基礎上再享受一項最高分值的照顧加分政策。
由于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是分別按高起本、高起專的同科類、同層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進行折算的,因此,這類考生應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分作相應折算。
六、可降分投檔專業(yè)
農、林、水利、地質、礦業(yè)、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專業(yè),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jiān)獄、勞教類專業(yè),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可降分投檔的專業(yè)名單詳見附件)。
七、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報到時,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錄取條件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學校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在開學后一個月內將不合格考生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對于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fā)的??飘厴I(yè)證書或以上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